积分商城活动细则:
积分计算规则
1)2016年9月1日起单个企业、代理商席位下所有客户交易手续费的累计,每十元交易手续费算一个积分,所产生的积分次日生效。所有积分以本中心后台数据为准。
2)客户的积分只计算该客户名下单个席位交易商的交易手续费;
3)存量资金是指持仓金额和可用资金的总和。
4)存量资金要求是指:2016年12月1日-2016年12月31日交易日日均的存量资金。
积分有效期
1)2016年9月1日9:00至2016年12月31日21:00所产生的积分方可参与兑换;
2)申请兑换时间:2017年1月3日9:00至2017年1月10日15:00;
3)申请兑换成功后,客户在兑换时间内联系本中心进行商品兑换,超过兑换时间未兑换的,积分将在2017年1月11日自动清零并不再予以兑换。活动期内,所有积分仅可兑换一件商品,兑换商品后多余积分将都自动清零。
积分查询
具有参与资格的客户在规定期限内(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月7日)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积分:
1)在积分商城查询界面自助查询;
积分兑换规则
1)积分仅兑换本中心指定商品,不能折算现金或兑换其他非指定商品项目;
2)兑换商品中所要求的积分及存量资金两项同时达到方可兑换;
3)可兑换积分商品、兑换标准及兑换细则均以本中心最新公布信息为准;
4)兑换商品图片仅供参考,商品以实际领取为准,如商品有多种颜色,则随机发送;
5)部分积分商品数量有限,先兑先得,兑完为止。
兑换流程
1)客户在商城选中商品后需拨打本中心电话进行信息登记确认,由本中心安排物流或快递发货到客户指定地址,不接受客户指定物流或快递;
2)发货时间:商品统一发货时间为2017年1月16日起;
3)使用积分兑换商品成功后,默认客户主动签收验货,非存在商品质量问题,不得退货或积分退回账户操作,若商品存在质量问题,请于收货后三日内联系本中心客服解决;
4)兑换商品仅按客户指定地址进行配送,如因客户地址变更未及时通知本中心或客户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和地址信息错误而导致商品配送失败的,由客户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特别说明
1)积分商品及其他市场营销活动馈赠商品属于回馈活动,不提供发票;
2)本积分商城所展示的商品图片仅供参考,以兑换日最终确认的实物为准;
3)客户收到商品后,除质量问题外一律不予退换;收到寄送的商品后默认客户亲自开箱验货,如货物有破损或其他异常,请拒绝签收。如对商品存在疑义,须在签收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联系本中心客服,本中心会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超过三个工作日本中心将不予受理;
4)客户在本中心发货后七个工作日未收到商品的,请及时致电本中心客服查询,超过发货日15日的本中心将不再处理;
5)积分兑换的商品需视市场供应情况而定;若有货源不足时,将以等值商品代替,本中心不另行通知;
6)旅游类奖品兑换需要兑换人提供相应的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等信息以完成有效的票务订购;
7)本中心有权随时变更(无须事先通知)本活动的商品及商品供应商;
8)因在本中心获得的商品而产生的相应税费均由客户自行承担;
9)具体兑换经办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加盖公章的授权书等方可进行兑换。
九、法律关系
本活动所提供的所有商品是本中心自行采购,如客户对相关商品或服务及售后服务有异议或纠纷时,概由各供应商负责。
十、修改及终止
本活动是本中心为促进各化工企业参与平台交易的积极性以及各服务中心业务开发的积极性而设立的回馈性质的活动,因此本中心有积分活动中条款解释的权利,并有权根据需要取消本活动或增删、修订本规定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资格、计分规则、商品及兑换标准等)。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柳树(杭州)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有。